一、项目信息
采购人:眉山岷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青神县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(一期)运营管理服务商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:青神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服务商
预算金额:253.29万元
二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
(一)基本情况
2023年8月29日,青神县人民政府、眉山国投(投资方)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(资源方)、岷江产投(产权方)四方签署的《项目合作协议》明确约定:“岷江产投下属公司与成艺大学成立合资公司,若合资公司依法成为本项目运营公司,则应履行运营招商、管理等责任”。
1.卓熠公司的成立背景完全匹配协议约定:其由岷江产投下属全资孙公司“青衣传媒”与成艺大学合资设立,是唯一符合“下属公司 + 成艺大学”合资主体要求的企业,且该公司的成立本身就是为履行四方协议中“运营公司 的特定职能,具有设立目的的专属性。
2.四方协议作为政府、投资方、资源方共同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,对运营主体的指定具有法定效力,排除了其他主体介入的可能性,构成“只能从该主体采购”的直接依据。
(二)项目实际运营的连续性与唯一性已客观形成
1.前期履约的唯一性:自2024年4月起,卓熠公司已按四方协议约定开展前期运营准备工作,园区完工后实际承担运营职责,是目前唯一参与园区运营的主体,且已形成稳定的运营体系。
2.政府决策的确认性:2024年11月25日青神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 “由卓熠公司负责园区运营管理日常工作”,并要求岷江产投 “按程序委托”,该行政决策进一步确认了卓熠公司的唯一运营地位,具有行政公信力背书。
3.不可替代性:若更换运营主体,将导致前期运营成果中断、与各方(尤其是成艺大学)的协作关系割裂,违反四方协议的履约连续性要求,不符合项目整体推进逻辑。
(三)产教融合的核心定位决定主体不可替代
园区的核心定位之一是“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基地”,而成艺大学作为卓熠公司的合资股东,与卓熠公司存在天然的股权关联和利益绑定:
1.成艺大学已安排 5 个学院入驻园区开展教学、实训等工作,其资源导入(学生、企业引进、产学研合作)依赖与卓熠公司的股东协同关系,这种基于股权纽带的资源整合能力具有排他性。
2.其他主体若承接运营,无法直接对接成艺大学的内部资源体系,难以实现 “产教融合” 的核心功能,将导致园区定位落空,不符合项目设立的根本目标。
(四)结论
卓熠公司是基于四方协议约定设立的专属运营主体,已实际履行运营职责并获政府确认,且其与成艺大学的股权关联是实现园区 “产教融合” 核心定位的唯一保障,具备不可替代性,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 “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” 的法定条件。
三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名称: 青神卓熠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青神县数字产业园区
四、公示期限
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眉山岷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樊老师
联系地址:眉山市青神县鑫府路116号
联系电话: 028-36133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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